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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公司布置落实“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09-30 10:05

2017年9月28日上午,江苏红光化工有限公司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江苏省国防科工办《关于转发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布置、落实“国庆”、“中秋”及党的“十九大”期间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在公司全体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叶英主持会议并提出特殊时段安全工作具体要求。

会上总经理叶英就特殊时段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说:9月19日我们自接到“苏国防科工〔2017〕174号”、“工信厅安全函〔2017〕504号”这两个文件,立即组织安排安全检查并传达文件精神,根据要求与主管部门签订了“特殊时段民爆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书”,为了更深入、更细致落实文件精神。今天再次学习这些文件,说明它的极端重要性。我们要把“责任书”的内容进行分解细化,要引起大家足够重视。特殊时段虽然没有具体时间,我们明确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特殊时段,但这并不代表其他时段安全工作就不重要。我们强调的是,在特殊时段对安全工作更要站在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去认识,确保万无一失。

他着重强调几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此段时间的特殊性、重要性。“国庆”、“中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也是载入史册的重要事件,我们要为特殊时段创造良好的氛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二是要认真做好“国庆”、“中秋”节前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做好这些工作,也是在落实我们的主体责任;三是要认真细致安排组织好“国庆”、“中秋”和十月份生产经营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好品种、数量,确保生产安全、平稳、均衡进行;经营活动,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和特殊时段对经营活动的要求,做到能保障安全就经营,否则就停止;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以及双值班要求。一般情况下不调班,更不要请假,保持通讯畅通。要按照各部门的责任进行搭配,确保值班体系的完整运行;五是在特殊时段,淮安气体分公司只要生产,就要确保有领导带班。

会上,分管负责人通报了公司“国庆”、“中秋”和特殊时段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各部门负责人与公司签订了“特殊时段安全目标责任书”。

会议要求各部门认真领会、传达本次会议精神,担负起安全责任,认真落实责任书中 “五到位”、“五落实”和“三结合”等相关内容,确保营造公司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何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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